新华日报营业部旧址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中段北边。此楼建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建筑面积274平方米,原为四川聚兴诚银行修建。1940年8月,原设在重庆西三街12号的《新华日报》营业部被日机炸毁。通过各种关系,冲破国民党当局的无理封锁,《新华日报》租下了这栋位于当时重庆“文化街”上的三层楼房作为营业部门市和办公用房,于同年10月27日迁此对外营业和办公。营业部大门上方和正面墙体上,分别砌挂着由国民党元老于右任题写的醒目的“新华日报”四个大字招牌。底楼为营业部,面积六十余平方米。二楼是营业部办公室,营业部的图书科、广告科、发行科和邮购科等部门都在这间屋里办公。“皖南事变”后,由于国民党的白色恐怖加剧,为了方便与重庆各界进步人士的会见和晤谈,周恩来、董必武等南方局领导人常常在营业部二楼会客室与国统区有关各界人士、各民主党派负责人秘密会晤和交谈。三楼是《新华日报》社长潘梓年在城内的办公住宿用房和报馆记者临时住房及营业部工作人员、报丁、报童住房。
由于这里是中共的公开机关,一些向往光明、追求进步的各界人士和失去关系的共产党员,都到这里来和党组织取得联系。因此,这里不仅是中共机关报刊《新华日报》和《群众》周刊发行销售的前沿阵地,也是南方局和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等中共领导人在重庆闹市中心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场所。《新华日报》营业部在此战斗近6年,发行各类进步书刊数十种,为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初期的统一战线舆论宣传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1946年2月22日,这里被国民党特务捣毁后,《新华日报》营业部迁至德兴里39号星庐继续战斗,直至1947年2月28日被国民党重庆当局查封为止。
《新华日报》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唯一公开出版发行的大型政治机关报,曾被毛泽东誉为“新华军”的先锋和尖兵,是统一战线舆论宣传的主要阵地。
1974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将此处底楼辟为纪念地。经全面维修和精心复原后,于1986年10月正式对外开放,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